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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3年每年给予1000万资助 四川省确定4个县开展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

发布时间:2022-11-03 08:08:32 来源:金融投资报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四川省县域民营经济改革试点方案》明确,择优确定4个试点县(市、区,以下统称“试点县”)开展试点。在未来3年(2023—2025年)期间,每年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

到2025年,力争试点县民营市场主体数量较2022年增长40%,民营经济增加值较2022年增长20%,占GDP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

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

《方案》称,试点工作在省政府领导下,由省市场监管局(省民营办)、财政厅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和专家团队组成评审小组,通过公开公平方式,择优确定4个试点县开展试点。试点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备案后组织实施。

根据《方案》,统筹安排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在试点期限内,对每个试点县在试点期限内,每年给予1000万元资金支持,连续支持三年。

“每年给予1000万元,连续支持三年,就是3000万元,这对于作为西部地区的四川省来说,能够对一个县给予这么大一笔资金,其力度应该说比较大了。”四川省社科院研究员盛毅认为。

当然,县域民营经济的发展还得依靠金融的支持,因此,《方案》要求探索融资增信新模式。充分运用大数据为民营市场主体融资增信,有效归集公用事业、市场监管、招标投标、房租水电等方面数据信息,对市场主体多维立体画像,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

《方案》要求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推动金融机构和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见贷即担”、“见担即贷”的批量担保业务,形成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

《方案》要求引导民营市场主体主动积累商业信用,逐步建立公益性项目、市场化运作的信用培植孵化机制,试点实施“信用+园区”新模式,着力打通“信用到信贷”全链条。探索开展原辅料等有形动产质押,引导金融机构提高动产质押融资占比。

此外,《方案》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下放部分贷款审批权给试点县分支机构,减少审批环节,保障重点民营企业融资需求。

探索降本减负新路径

《方案》要求探索降本减负新路径。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支持加快建设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推动中介服务机构去行政化。

对此,有业内人士解释称,制度性交易成本是指因政府的各种制度工具所带来的成本,可以简单地理解成是企业在遵循政府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时所需付出的成本,例如各种税费、融资成本、交易成本等都属于制度性成本。

要素成本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生产商品所发生的各项要素费用。如消耗的各种材料、燃料、动力,计入生产费用的职工工资、折旧费、大修理费和日常设备维护费、利息支出、其他支出等。要素成本主要指劳动对象方面的消耗、劳动手段方面的消耗和活劳动方面的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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