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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超市商品标价售价不一致 遭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

发布时间:2022-09-16 08:30:33 来源:金融投资报

近日,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华阳街道某超市开展现场检查,两名执法人员一人在货架前念出商品标签标注价格,一人念出收银机显示的实际售价,对超市内商品标价售价是否一致进行核查。

对比下来,执法人员发现,该超市白雪菇的实际售价比标注价格高了1.5元。

“这几天店里顾客太多了,确实搞忘了。”当执法人员指出店内白雪菇标价和售价不一致时,超市负责人这样解释:“今天上午进了一批货后,决定把白雪菇价格调到四块五每袋,结果只调了收银系统里的价格,忘了更新价格标签。”

鉴于该超市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之规定,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该商家立即整改,并对其开展立案调查,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办理中。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我们接到价格投诉425件,已出动执法人员730余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460家次。”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针对市民普遍关注的民生商品价格违法问题持续发力,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川天府新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哄抬物价、随意涨价、价外加价等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举报。同时,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留好相关原始票据和有关凭证,发生消费纠纷时,其可作为维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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